火一旦失去控制,就会给人类带来巨大的灾难,对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的威胁。在校园里,火灾的有效预防同样是保障学生安全的重要因素。因此,广大师生必须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识,及时排查消防隐患,杜绝违规行为,共同筑就全民消防工程。
一、学生宿舍防火
学生宿舍(公寓)是学校的防火重点部位之一,全面做好学生宿舍(公寓)防火工作有极其重要的意义。一般来说,生活用火是引发学生宿舍发生火灾的重要因素。
为了杜绝学生宿舍(公寓)发生火灾事故,同学们要做到十戒:一戒私自乱拉电源线路,避免电线缠绕在金属床架上或穿行于可燃物中间,避免接线板被可燃物覆盖;二戒违规使用电热器具;三戒使用大功率电器;四戒使用电器无人看管,必须做到人走断电;五戒明火照明,灯泡照明不得用可燃物作灯罩,床头灯宜用冷光源灯管;六戒室内乱扔、乱丢火种;七戒室内燃烧杂物、点蚊香等;八戒室内存入易燃易爆物品;九戒室内做饭;十戒使用假、冒、伪劣电器。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有关宿舍安全的规定。
二、公共场所防火
随着学校建设发展,教室、餐厅、图书馆等处,人员往来频繁、密度大。公共场所管理松散,部分师生防火意识不强,室内装修使用可燃物质、有毒材料多,用电量高,高热量照明设备多,空间大等诸多因素,都是严重的火灾隐患,这些地方时有重大火灾发生,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特别是群死群伤。
因此,同学们在公共场所滞留时,应掌握如下防火知识和方法:
1、清醒认识公共场所的火灾危险性,时刻提防。
2、严格遵守公共场所的防火规定,摒弃一切不利于防火的行为。
3、进入公共场所,首先要了解所处场所的情况,熟悉防火通道。
4、善于及时发现初起火灾,做出准确判断,能及时扑救的要及时扑救,形成蔓延的要立即疏散逃生。
5、要具有见义智为的精神,及时帮助遭受伤害的人员迅速撤离、脱险。
三、消防安全宣传二十条
火险随时随处可能发生,只要我们每个人都能以高度的消防安全责任感,科学的消防态度搞好火灾的预防,许多火灾都可避免。公安部消防局借鉴世界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消防宣传经验,依据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专门编发了《消防安全20条》,现提供给大家参考。
(1)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。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。
(2)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。
(3)室内装饰装修不宜采用可燃材料。
(4)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,切勿损坏、圈占或埋压。
(5)爱护消防器材,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(6)切勿携带易燃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(7)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,记住疏散方向。
(8)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。
(9)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,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。
(10)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,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物品。
(11)发现煤气泄漏,速关阀门,打开门窗,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。
(12)电器线路破旧、老化要及时修理、更换。
(13)电路保险丝熔断,切勿用铜丝、铁丝代替。
(14)不能超负荷用电。
(15)发现火灾迅速打电话119报警,消防队救火不收费。
(16)了解情况的人,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危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。
(17)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,不要贪恋财物。
(18)必须穿越浓烟逃生时,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、捂住口鼻,贴近地面前行。
(19)身上着火,可就地打滚,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。
(20)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,可用浸湿的被褥、衣物等堵塞门缝,泼水降温,呼救待援